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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电网经营行业》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8-10-09 16:20:05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

关于印发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电网经营行业》的通知

财会〔2018〕2号

 

国务院有关部委,有关中央管理企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驻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:  
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〔2015〕9号),规范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,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加强成本管理,满足国家输配电定价核定和监审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企业会计准则、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电网经营行业》,现予印发,自2019年1月1日起在电网经营企业范围内施行,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,其配电业务参照执行。  

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  

附件: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电网经营行业》  

 

财政部

2018年1月5日

 

附件下载:  

附件: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电网经营行业.pdf  

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wuxinxi/zhengcefabu/201801/p020180119549306349795.pdf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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